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

    发布时间:2020/12/17 16:32:38 来源:中国旅游新闻网

  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“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”的部署,文化和旅游部在总结近年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基础上,结合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趋势,研究制定了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,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  今年以来,各地云娱乐、云旅游、云看展等数字文化形态的出现,使文化产业焕发新活力,数字技术正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,也是产业转型提质发展的重要动力。《意见》的出台,将指引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,推动文化产业向新动能、高质量、高效率、优结构方向加速变革;加速推动文化产业以数字技术提升文化产品供给质量、壮大市场主体力量、优化产业结构,以更高质量的发展,不断释放新文化消费潜力。

    笔者认为,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,可从产品、企业到产业三个维度加速推进。

    从产品维度,以数字技术加速提升文化产品供给质量,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。推动数字技术在传统文化企业和文化机构的应用,推动其在数字预约服务、数字文化体验、文化产品数字化改造、文化资源和文化内容的数字化转化方面加快变革。《意见》提出的加强内容建设、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、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文化场馆应用等内容,为文化企业和机构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开发指明了方向。文化企业和机构应加强原创能力建设,依托已有文化资源基础,打造自有文化IP和数字文化品牌,并利用数字技术和平台,提升中华文化的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,以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引领文化消费。对书画、舞蹈、文物等企业或机构的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存储,并借助虚拟现实技术、全息技术、交互技术、云技术、智能动作捕捉技术等实现对文化资源的创新性开发,形成数字文化体验新产品。推动数字技术在产品预约、内容体验等方面的应用,丰富文化体验内容,提升服务质量。

    从企业维度,以数字技术推动文化领域创业创新,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力量。《意见》提出培育市场主体、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、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等内容,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清晰路径。数字文化产业是一个全新领域,需要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,吸引各种社会力量投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,最大限度地为文化企业和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和创新提供发展空间。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,吸引互联网类、数字技术类大型企业以技术应用创新为目标,加快形成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数字文化企业。推动大型文化企业通过收购、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数字技术类企业融合,提升企业的数字化能力。鼓励已有数字文化企业通过兼并、收购、投资等方式做大做强。为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提供政策、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,鼓励中小微企业聚焦细分市场做大做强。通过搭建技术共享平台、信息共享平台、交易平台等方式,为文化企业加速数字化发展提供技术、信息和市场支撑。《意见》还提出要培育2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、5个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以及200个示范带动性项目等内容,通过示范引领的形式,加速推动数字文化企业的集聚发展。

    鼓励企业加大对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开发,并以此为基础,发展成为专门性数字文化企业。重点可推动三类企业的发展:一是数字文化平台类企业,形成数字文化资源、产品、服务的共享和交易平台;二是云上企业,包括云演艺、云展览、云直播、云游览等企业,推动线上文化业务的开展,加快形成满足市场需求的全新业态和企业;三是数字文化评估类企业,数字文化资源将成为企业的重要资源之一,企业的数字化程度也将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,由此形成专门的数字评估类企业。

    从产业维度,以数字技术推动新型文化业态发展,不断优化产业结构。《意见》提出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、文化业态、文化消费模式,改造提升传统业态,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。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发展,可以推动形成新型文化业态,提高新文化业态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,不断优化文化产业结构。推动基于文化创意、数字技术的文化新业态发展,形成数字文化创意设计、数字文化营销、数字动漫、数字新媒体、数字文化和旅游、数字文化IP、网络文艺、数字娱乐等新文化业态,不断提升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质量,满足大众对于参与性、体验性文化产品的需求,以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互动技术、全息技术等为依托,打造沉浸式体验消费、互动消费、智能消费等新消费形态,并以消费倒逼供给,推动相关文化企业转型发展。

    (作者:特约评论员 吴丽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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